晚上约了老代,她男朋友应该是极其不放心也跟过来。他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。我们晚上吃饭,转三里屯,闲聊。他喜欢给人讲羊腿肉应该怎么切下来,看不起邻桌吃饭的普通话里夹北京话,藐视所有的奢侈品,范思哲就快倒闭了,宝马是屌丝车,Mac Pro是煎蛋机,散热全靠铝合金。 不过他是一个好男人,不会惯坏老代。三年不见,却没觉得陌生,反而跟他男友自然熟。 我爸说去长城看看,我不想去,因为我不是好汉。来北京完全是冲动,为了再见一面,也许是此生最后一回,心里依然是翻江倒海。得知可以了却这桩心愿,下午倒也安然混进土著居民小区感受风土人情。 最后想起白天遇着一人打电话说:没干什么,我就是一边走一边溜达。 我现在想大哭一场。人生如戏。 -- Hello, world!